规划导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示范区总体范围可参照执行

日前,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验区规划建设指引》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指引,也是示范区又一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将助力示范区试验区规划建设实现一套规范管理质量。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覆盖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面积2413平方公里,是长三角一体化的试验田规划指引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三大重点领域,为未来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建立统一标准

在生态环境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构建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指标体系,锚定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引导河湖湿地,林地,农田生态系统恢复和景观优化, 并构建覆盖城乡的全球景观体系,在画报世界中以多样的活力和人在旅行,从而提升区域水环境。

在城市设计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要营造江南韵味,小镇气息,现代风格共振的生活场景从城乡两方面构建示范区城市设计控制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种物质和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活化,充分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文脉和文化风貌,突出示范区自然生态,城市空间和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要的人居环境

在综合交通方面,规划建设导则提出构建绿色,高效,多元的综合交通体系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体系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智慧交通四个方面构建交通枢纽是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交通一体化技术,创新基于大数据的智慧交通组织模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

规划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示范区总体范围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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