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日前,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最近几天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

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深入,各行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逐步减少银行业也如此,仅有个别银行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项目已成为最主要类型

《指导意见》是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出台的,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同时,通过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服务价格管理水平,强化多方监督和行业自律,解决市场机制失灵和经营管理粗放问题,纠正不当逐利和不规范服务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可持续,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当天,长三角“三省一市”民政部门现场签约《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向书》,决定共同建立长三角社会组织协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定长三角社会组织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共同实施长三角社会组织协调发展重点计划,共同推进长三角社会组织协调发展资源链接。三年来,全省累计采购社会组织服务项目4000多个,资金超过25亿元。

《指导意见》作为银行服务价格监管制度的一部分,是对现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市场调节领域管理要求的进一步延伸,与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各有侧重。目前,江苏注册社会组织9.5万个,总量居全国第一,其中3A至5A级社会组织52万个。社会组织支持贫困地区资金达29亿元。今年以来,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减免会员费和服务费58亿元,惠及3万家企业,全力助力复工复产。。

《指导意见》指出,银行要评估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合理性,选取内外部项目进行同质同类比较要根据监管政策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服务性质确定价格审核频率,定期评估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披露调整情况在评估服务价格时,要充分考虑业务模式调整,管理流程优化,技术进步等带来的经营效率提高和成本节约等因素,并体现在价格水平中鼓励适度减少低频低投入服务项目收费

同时,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定价要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兼顾市场竞争和客户接受度,避免服务实际执行价格超出合理水平对于有固定价格的服务项目,要严格以服务价格目录公示的标准为上限,实际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公示的价格标准对于比例定价项目,除风险承担等特定类型外,原则上需要设定执行价格上限值对于协议定价项目,要明确内部执行参照标准,建立内部超限审核机制,防止滥用协议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此外,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在设置价格区间时,不得过度扩大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不得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在特定服务领域,《指导意见》指出,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给予适当减免优惠对于账户管理及维护等服务项目,鼓励结合客户类型,交易规模,交易频率予以减免银行要确保客户知悉本行对特定群体的服务价格减免优惠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不仅如此,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鼓励银行在商业可持续条件下,支持国家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合理确定资金结算和其他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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